林自强
◆主任医师、
◆牙医师学院院士(终生院士)
◆原腔病防治院副院长
◆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医生
◆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医生
◆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医生委员会委员
◆历任中华口腔医学会理事
◆口腔医学会顾问
年毕业于第二口腔。曾任腔病防治院业务院长,口腔医学会副会长、历任中华口腔医学会理事、口腔医学会顾问等职;现任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医生委员会委员、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医生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医生。
多年来一直从事口腔临床医疗,擅长口腔临床修复,特别是各类精密铸造的固定和活动修复,疑难全口义齿的咨询、诊断和处理。1995年11月在腔病防治院建立了以pd理论为指导的标准化齿科临床操作与管理的诊疗模式,命名为“齿科诊室”。1997年该诊室成为口腔教学实习基地,此时林自强继续担任教育项目“牙科标准化操作学习班”的项目负责人,为引进二十一世纪牙科操作的新模式作出重大贡献。
门诊时间:周五上午